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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国芯荣获"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"

发布时间:2009-04-03


2009年3月15日,国科火字【2009】095号文件,公布了2008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2006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合格名单的通知。


根据《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科火字【2001】83号)的有关规定,经组织专家评审,认定杭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53家企业为2008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,有效期两年。


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:

(一)经省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且自认定后的运营期在一年以上;

(二)已承担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,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。企业在本行业中有较大影响,对行业技术进步有促进和带动作用;

(三)年销售收入逾亿元(软件企业除外),且其中60%以上为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。人均销售收入20万元以上;

(四)企业领导班子科技意识强。企业整体研究开发(R&D)和技术创新能力较强,每年R&D投入不低于当年总销售额的5%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%以上,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%以上。

(五)企业管理科学、规范;

(六)重视人才(包快科技开发、市场营销、企业管理等各方面人才)培养,并有长期培养计划;

(七)企业认真制订了发展规划。